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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会微笑。{2011。10。10。}
无意间。
又翻看了一遍你写给我的情书。
一共是三封信。两幅画。和一张卡片。
眼泪又不自觉的往下掉……
我知道。此时此刻的我。是幸福的。
你送给我的第一束花是玫瑰花。
我说。我喜欢白百合。
你送给我的第一个蛋糕是芝士蛋糕。
我说。我不喜欢吃蛋糕。
你送给我的第一个项链是Limpid的紫水晶。
我说。款式真俗。
你送给我的第一个玩具是无辜小乌龟。
我说。长得真丑。
你给我唱的第一首歌是《放生》。
我说。真难听。
你带我去的第一个地方是圆明园。
我说。这地方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来了。
你带我吃的第一顿饭是一茶一坐。
我说。我不饿。我减肥。
实际上。
我会悄悄的抱着玫瑰花。幸福的微笑。
我会跟姐妹淘一起分享你辛苦买来的蛋糕。
我会一直把项链戴在身边。小心翼翼。
我会抱着小乌龟入眠。就像拥着你。
我会在姐妹们面前夸赞你唱歌。超级好听。
我会想。再到圆明园重温。第一次约会的美好。
我会想告诉你。实际上我很爱吃。只是假装矜持。
转眼间。三年过去了。
你把你的工资卡交给我。让我保管。
我说。好啊。就应该这样。
你给我买很贵的衣服。自己却舍不得。
我说。是你自己不买的喔。
只要是我想吃的。你跑遍几条街也会买给我。
我说。不是这一种。你买错了。
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。你就算再累也会陪着我。
我说。不许抱怨。听到没有。
实际上。
我会偷偷的把卡。塞回你钱包里。
我会尽量克制自己。不买很贵的衣服。
我会感动的一塌糊涂。边哭边更新博客。
我会记得你陪我走过的每一段路。都是幸福的回忆。
请原谅我。
一些些的任性。一些些的蛮横。
一些些的固执。一些些的坏脾气。
有些话。不必说。但会留驻在心。永久弥香。
有些爱。不必承诺。但会一生信守。白首不离。
{小日子。}
每天醒来。沐浴在慵懒的阳光下。
从毛茸茸的蚕丝被里爬出来。微笑。
拿出手机。拨通糖糖的电话。
只为说声。老公早安。
然后再闭上眼睛。伸个懒腰。翻身下床。
直奔卫生间……
洗漱完毕。
打开电脑。查收留言。查收快递。
美美的出门……
或书店。或家居店。或商场。或超市。
精神食粮。物质食粮。统统补充完毕。
采购大胃王的晚餐……回家DIY。
我的厨艺。一级棒。这是我自己说的。
当然。很少能得到大部分羡慕嫉妒恨的人的认同。
我有一个嗜好。就是打扫卫生。轻度洁癖患者。
不打扫则已。打扫就一定要搞得无灰尘。无死角。
唯一缺憾的就是。没人欣赏我做家务的成功杰作。
欢迎各位好朋友随时。莅临指导。破坏骚扰。
我喜欢听着收音机做饭。喜欢跪在地上擦地板。
喜欢吃我自己做的饭菜。喜欢看着家里一尘不染。
喜欢深夜坐在电脑前面码字。喜欢关灯拉窗帘漆黑一片的睡觉。
喜欢抱着电话跟我爱的人谈情说爱。喜欢回忆往事的时候一个人静静的哭。
这样的我。你喜欢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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